余婧:談談情說說法
15min2019 OCT 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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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故事梗概 十一假期剛過,山西省一個縣城的派出所里就炸開了鍋。一個40多歲的男人拍著桌子衝民警大吼:“我都來了多少次了?那個女人想害我,你們怎麼没人搭理我!”民警耐著性子解釋:“你說的情況我們都知道了,可立案得有證據啊。”男人一聽更激動了,說:“我親耳聽她說恨不得我死,還有那保險單我也給你們看了,這還不算證據啊?” 派出所里的民警、辦事的老百姓都齊刷刷看向這里,大家心里納悶:這男人說有個女人要害死他是怎麼回事?保險單又是什麼情況?民警為什麼不管呢?…… 二、法律知識點 “以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人身保險” 第一,你想給誰投保,你就得和這個人具有特殊關系。法律一共規定了五種:一是本人——這個好理解;二是配偶、父母、子女——這三種直系親屬;三是有撫養、贍養或扶養關系的家庭其他成員、近親屬——就是說法律上要麼你得養TA,要麼TA得養你;四是與投保人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;五是被保險人同意的其他人。因為這五種人和你之間有著非常密切的利益關系,其死亡會給你帶來極大的損失。 第二個條件,你要簽訂這種保險合同,還必須經過被保險人——也就是你給TA投保的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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