鑒定意見與案件事實的關聯性體現兩方面:一是鑒定檢材是否與案件相關;二是鑒定意見與案件是否相關。
依順序遵守和采用該專業領域的技術標準:國家標準優先,其次是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,最后是該領域多數專家認可的技術方法。
本次課程將從電子數據表現形式與特征出發,精細化提煉電子數據的“三性”質證要點,即關聯性六要素、合法性七辯點、真實性八步法,綱舉目張,法條與案例相結合,梳理出質證要點,助你成為電子數據審查的行家里手,為證據辯護添磚加瓦。
鑒定程序的合法性審查:鑒定檢材的真實性、鑒定人是否應當回避、鑒定事項的告知、補充鑒定、重新鑒定、鑒定意見的補證以及鑒定人的出庭。
一份鑒定書需要具備完整的形式要件:是否注明提起鑒定的事由,委托人、鑒定機構、鑒定要求、鑒定方法、鑒定過程、鑒定日期等。
檢材是鑒定的基礎,審查要點:一,檢材的來源是否合法、清楚;二,檢材的提取是否合法;三,檢材的保管、送檢是否合法;四,鑒定對象與檢材是否一致;五,檢材是否可靠、充足。
鑒定主體的合法性審查角度:鑒定機構和鑒定人是否具備法定資質;鑒定事項是否超鑒定範圍;鑒定人有無回避的情形;鑒定人的行為是否規範。
辯護人針對被告人的發問,我們要注意:第一,發問提綱與被告人事先溝通。第二,輔導被告人清晰、準確、簡明的回答問題。第三,輔導被告人如何應對公訴人、法官的訊問和其他辯護人的發問,如必須聽清楚問題,避免受到誤導,回答避免誤解,有話堅持說完。第四,發問需詳細展示辯護人希望呈現的事實,如無罪事實和理由、刑訊的情況。第五,不限制被告人陳述無罪理由等等。
《刑事訴訟法》第五十五條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,重調查研究,不輕信口供。只有被告人供述,没有其他證據的,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;没有被告人供述,證據確實、充分的,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。
從穩定性,合理性,時間性,印證性,細節性,全面性六方面審查被告人口供的真實性。